杭州日报(通讯员 桐法 记者 黄洪连) 杭州两位大妈吵架,一方在吵架后死亡,吵架的另一方该负责吗?近日,桐庐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气死人”的官司。 李大妈和钟大妈都是桐庐人,同在一家针织厂上班,钟大妈从事围巾缝制商标的工作,工资按缝制的数量计算,而李大妈从事分发围巾的工作。 因工作纠纷吵了一架 大妈晕倒后没能救回来 2017年12月一天的上午,李大妈在分发围巾时,钟大妈认为李大妈故意少分围巾给她,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下,双方停止了争吵回到各自岗位上继续工作。 约半小时后,钟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随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对钟大妈的经诊断是:1、右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 到了第三天,钟大妈还是没能救回来,不幸身亡。 家属索赔21万 被告认为自己很冤枉 今年4月,钟大妈的丈夫及女儿将李大妈告上了法庭。 钟大妈家人认为,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而且都在针纺厂上班,其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万余元。 李大妈认为,当时是钟大妈认为分配围巾不公,先开始辱骂,才导致双方之间发生了争吵,钟大妈高血压疾病也是过了半个小时后才发生的,医院并没有确定高血压是直接死亡原因,也没有确认是自己与钟大妈的吵架才造成了钟大妈死亡。 李大妈觉得自己很冤枉,不应该对钟大妈的死亡负责。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