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海鲜,抓紧喽!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了关于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明确2018年浙江休渔禁渔的时间,5月1日12时起全面休渔,多种海鲜将在规定时间内被禁止销售!
与去年相比,浙江今年休渔禁渔的规定又有了进一步完善和新规,除了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全面休渔外,浙江还有特殊规定:大戢洋、马鞍列岛、岱衢洋、舟山渔场、韭山列岛、渔山列岛、大陈洋、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等10个产卵场保护区禁渔期时间4月1日12时起,即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
这些海鲜将被禁止销售
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在伏季休渔一周后,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渔政、海警、公安边防等部门将加强对捕捞渔船及捕捞辅助渔船、渔港码头、渔获物销售和利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于场内经营者未按规定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的进货凭证,未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的,市场举办者未查验渔获物进货凭证或允许没有进货凭证的渔获物入场销售的,都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具体休渔禁渔时间
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农业部规定的海洋捕捞过渡渔具中其他张网作业。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作业。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原则上为这段时间;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部批准同意。
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某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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