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交会现场。(资料照片) 陈宇 摄
近日,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制定了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3月15日,这个“新版合同”将在全省启用。
我省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还是2008年版的。弹指一挥十年间,新版本有哪些变化?解决了购房中的哪些现实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请起草者为我们权威解读新版合同。
一纸合同,也折射出浙江楼市在新时代的新特质,体现了我省在持续增强人民更舒适居住条件保障上的新作为。
全国率先
规范全装修住宅交易
“新版合同,是浙江推行住宅全装修的措施之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完善住宅全装修的相关约定,是新版合同里的全新内容,也是最大亮点。
2016年5月1日,《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发布,浙江领先全国建立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机制。2016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了我省“2016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或城市核心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按开发建设进度,最早一批全装修住宅即将进入销售期,亟需相应的合同范本来规范。通过推出新版合同,我省率先规范全装修住宅交易行为。
该负责人说,在细化全装修的相关约定方面,新版合同首先明确了建设依据,合同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必须提供装修部分的施工许可证号,“这也意味着,今后全装修住宅,必须在取得完整施工证的情况下才能预售”。
第二,明确了计价方式。合同上设置总价、分价两种形式以供选择,分价形式中可明确装修部分价款,并在“销售和使用承诺”中约定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这杜绝不法开发商钻拆分合同的空子、变相规避全装修的管理要求。“我们鼓励以总价方式计价,不倡导分价。因为全装修也是住宅的组成部分,不宜单独计算装修。”
第三,明确了交付条件。交付时必须取得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也约定了全装修住宅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内容,比如厨房和卫生间可以正常使用等。
第四,明确了设计变更。合同规定,全装修住宅对于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变化、室内楼梯变化、层高降低等重大变化,应先告知购房者,明确违约责任和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这名负责人也强调,目前在全省推行的住宅“全装修”和大众理解中的“精装修”是不同的概念。如果说全装修是基本版,那精装修就是升级版。新版合同主要约定的是全装修的内容,是住宅的“基本标准”,而涉及到“升级版”精装修的内容,合同双方是可以另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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