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借我》 作者:马世芳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6月
音乐人马世芳被称作“台湾首席文艺青年”,他的父亲是作家亮轩,母亲是有“民歌教母”之称的资深广播人陶晓清。《耳朵借我》是马世芳继《地下乡愁蓝调》和《昨日书》之后在大陆出版的第三本书。这是一本专讲华语歌坛的文集,李泰祥、侯德健、罗大佑、李宗盛、伍佰、“魔岩三杰”……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借马世芳的文字勾起一代人的回忆。
罗大佑戴墨镜 那是因为怕羞
1983年除夕夜开始,罗大佑连续两年在南京东路中华体育馆(台北“小巨蛋”的前身)办跨年演出,成为台湾第一个办个人摇滚演唱会的歌手。那年,马世芳13岁。“我记得一身黑的大佑踩着那双白灿灿的阿迪达斯球鞋,记得他一曲唱罢顺手把铃鼓远远抛向观众席,引爆满场欢呼,记得全场大合唱《未来的主人翁》,那时这首歌还不满两岁,上万观众跟着他合唱‘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罗大佑最著名的标志,就是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分昼夜永远戴一副墨镜。这副打扮可不是为了装酷,罗大佑亲口告诉马世芳:戴墨镜是因为他怕羞,不习惯和众人目光交接。
2001年,台北“小巨蛋”的舞台上,57岁的罗大佑唱了三个多小时、三十几首歌。罗大佑的歌词,恐怕是中文流行乐史上最难熟背的一批文本,但他坚持不用“提词机”。因为“人在舞台上,得把‘安全网’撤掉,把自己抛进那带着几分危险的状态,才能保持警醒”。
李宗盛成名 再也不用送瓦斯
1986年1月,李宗盛终于在滚石唱片出版他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生命中的精灵》。这年李宗盛28岁,早已不是“新人”。
上世纪70年代末他还在“明新工专”读书的时代,就加入了民歌组合“木吉他合唱团”。那时他一边混音乐圈,一边还得在父亲开的瓦斯行帮忙。
有时要去民歌餐厅赶场,李宗盛跨上摩托车,背着吉他,瓦斯桶绑在后面,穿行在台北北投的巷弄之中。那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再也不用送瓦斯。
《生命中的精灵》这张专辑,就是在北投那间瓦斯行楼上的房间里写出来的。那些百转千回的情歌,都是献给同一位无缘的女子。李宗盛的哥们儿,后来创办“魔岩唱片”的张培仁,当年才23岁,在滚石宣传部上班。据他回忆:当年去探望小李,两人挤在那个小房间,李宗盛抱着吉他奋笔写歌,张培仁则在旁边百无聊赖玩着任天堂红白机“超级玛丽”。小李每有新歌写好,便现场弹唱给他听,唱到动情处,往往痛哭流涕。
李宗盛终于等来了机会。1983年,民歌手出身、演唱过《月琴》的郑怡将要出版第一张个人专辑,原本担纲制作的侯德健忽然撂挑子,丢下一堆烂摊子。时年25岁的李宗盛临危受命接下,成为他生平制作的第一张唱片。
后来,这张《小雨来得正是时候》专辑大获全胜,李、郑两人合唱的《结束》红极一时,而那竟是李宗盛最早发表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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