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持续宣传,其实大家都知道了骑电动车戴头盔的重要性。但是知道归知道,还是有很多人选择不戴。电动车载人也是违规的,然而,也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载人...... 昨天,小编走上街头,随手就拍到不少电动车乱象——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简直都太常见了。 今天是个雨天,雨天出行,因为路况差、视线也相对不佳,其实危险系数增加不少,那么,在雨天出行,大家都遵守相关规定了吗? 小编再次走上街头,中午11点,小编来到了市心南路和道源路的交叉口。雨天,大家都是如何出行的? 根据观察发现,雨天,不少人选择给电动车安装雨伞(或者说是遮阳伞),很多是外卖小哥,也有一些市民也会装上伞。 那么,这样的改装是否合规呢?自然是不合规。根据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电动车改装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条例》进行严格规定:驾驶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五花八门的伞给电动车增加了不少不安全系数,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尽早拆除改装的伞。像上图这样的,另一位电动车骑行人没有戴头盔,这也是不合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