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持续宣传,其实大家都知道了骑电动车戴头盔的重要性。但是知道归知道,还是有很多人选择不戴。电动车载人也是违规的,然而,也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载人...... 昨天,小编走上街头,随手就拍到不少电动车乱象——不戴头盔、违规载人,简直都太常见了。 今天是个雨天,雨天出行,因为路况差、视线也相对不佳,其实危险系数增加不少,那么,在雨天出行,大家都遵守相关规定了吗? 小编再次走上街头,中午11点,小编来到了市心南路和道源路的交叉口。雨天,大家都是如何出行的? 根据观察发现,雨天,不少人选择给电动车安装雨伞(或者说是遮阳伞),很多是外卖小哥,也有一些市民也会装上伞。 那么,这样的改装是否合规呢?自然是不合规。根据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电动车改装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条例》进行严格规定:驾驶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五花八门的伞给电动车增加了不少不安全系数,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尽早拆除改装的伞。像上图这样的,另一位电动车骑行人没有戴头盔,这也是不合规的。 有人问,雨天,雨衣+头盔,到底怎么戴?的确,这样的配置似乎有些不方便,但为了安全考虑,建议大家还是戴好头盔。 还有,像下图这样,在雨天撑伞骑电动车也非常不安全,建议电动车骑行人还是选择穿雨衣为佳。 临近12点,小编来到市心南路和萧然南路的交叉口,在这里,正好有很多电动车骑行人在等红灯。下图中,有多少电动车违法行为呢? 除了私自改装的伞,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头盔要戴好,不仅仅只是戴,还要戴好,扣好带子,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根据《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事项也进行了明确。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佩戴安全头盔;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也应随车提供安全头盔。 使用儿童座椅。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应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 这些人不建议驾驶。因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12:05,小编来到人民路和市心南路交叉口,作为地铁口,这里车流人流量都比较大。由于是中午饭点,根据目测,电动车骑行人中,外卖小哥几乎占到了一半。 不少外卖小哥的电动车上,加装的伞成了除了外卖箱以外的“基本配置”,而且不少伞的组装比较粗暴,隐患极大。 马路对面,电动车违规载人还撑伞骑车,危险系数极大啊。 所以,今天,你安全骑车了吗? 根据此前消息,5月15日通过的《条例》将通过立法解决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等过程中的问题,新规将于7月1日起实施。 今天已经是6月3日了,距离新规实施不到一个月了。 然而,不少电动车违法行为还是在马路上太过于常见,着实令人有些担忧。事实上,新规的出台并非为了给各位电动车骑行人“添麻烦”,而是为了实实在在地提高电动车出行的安全系数,所以,在此提醒大家,请安全出行,对自己负责。 今天是个雨天,在此再次提醒大家:安全出行!戴好头盔,不要违规改装电动车,不要违规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