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 杭州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男子向学生强收“保护费”被判刑 请引导孩子不要因怕事而隐忍
2020-06-02 09:45:28杭州网

余杭晨报讯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如果孩子遭遇欺凌、敲诈,家长应鼓励他们勇敢报警。昨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令人痛惜的是,被告不满20岁,受害方均为未成年人。

去年12月,某派出所接到学生沈某报案,说他和同学在公交车站被人收取“保护费”5元。经民警调查发现,去年4月起,张某等人多次在篮球场、公交车站等处向未成年人敲诈财物,至此案发。

“我跟郑某有矛盾,他说要叫人来打我。后来,我收到一个微信好友(即被告人张某)添加请求,说可以当我哥,帮我处理这件事。当着郑某的面,张某说我是他‘罩’着的,后来郑某果然没再找我麻烦。”受害人肖某向民警讲述经过,“之后没几天,张某让我去网吧,语气很凶地说,事情处理完了,如果还要他‘罩’着就得给‘保护费’,否则他会找我麻烦。之后,我陆续给他转了5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间,被告人张某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言语威胁、强拿硬要等方式,向多名在校未成年人以收取“保护费”索要钱款共计3300余元,实际索得2000余元。

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已经着手实行的部分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对该部分犯罪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张某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审理案件的法官表示,学校等教育监管部门应提升校园管理和素质教育能力,注重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家长应注重关爱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三观,保护其不受伤害,也防止其成为加害者;少年儿童自身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霸凌、受到威胁,要及时寻求家长、老师及公安机关的帮助,切莫因怕事而隐忍,最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来源:余杭晨报    作者:记者 童江平 通讯员 陶蕾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新闻 城市 经济 社会
浙江省检察院通报未成年人检查工作情况
嫌前车车速慢,他不耐烦了!一个变道超车,
长江实验小学收藏了孩子们的美好记忆,这份
杭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百场培训
看见这5人立即报警  最高奖励10万!
爱心点亮别样“六一” 市委统战部“助万企
实名曝光!5月杭州29名机动车驾驶人被终
抗疫医生去世后女儿出生 亲属:心疼她没爸
77岁老人郑州换肾成功 打破绝对年龄限制
黑龙江遭“继母”虐打4岁女童已苏醒

杭州影像


上千蝴蝶标本 捐赠...

学非遗

“潮文化PARK”...

今年西湖里的第一朵...
”受害人肖某向民警讲述经过,“之后没几天,张某让我去网吧,语气很凶地说,事情处理完了,如果还要他‘罩’着就得给‘保护费’,否则他会找我麻烦。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民警调查发现,去年4月起,张某等人多次在篮球场、公交车站等处向未成年人敲诈财物,至此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