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售假,杭州多家小商行非法获利 2018年,为了打开销路,杨某开始不停奔波于杭州各区的调料市场挨家挨户推荐“便宜的味精和鸡精”, 销售价格比正品低得多,且从外包装上来看,普通消费者根本分不出和市面上的正宗的品牌味精有什么区别。 张某乙在杭州萧山某市场经营了一家小百货商行,调料市场价格比较透明,调味品的利润比较微薄,而杨某推荐的1kg装每箱10包的“太太乐”牌鸡精,进货价比正品经销商处的要便宜一半不止。 “反正味精吃不死人。”张某乙心动了。之后,张某乙陆陆续续向杨某购买过几批假冒品牌味精和鸡精,并加价卖给客户。2018年底至案发,张某乙销售假冒品牌味精非法获利达4万元。像张某乙这样的经销商还有许多,他们在明知杨某的味精和鸡精是假冒的情况下,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仍长期向杨某购买并对外销售。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杨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购买价格低廉的不知名品牌味精、鸡精,从林某等人处购买假冒知名味精、鸡精品牌包装材料,先后雇佣熊某、邱某、胡某、张某甲四人,通过灌装生产的方式制造假冒西湖味精、太太乐鸡精等市场知名品牌产品,销售到调料市场的二级经营户手中,销售金额达178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并销售,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还可能引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国家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制假售假行为,切勿为一时利益铤而走险,陷入犯罪的深渊。 广大消费者也一定要到正规超市和商家购买调味品,一旦确定购买到假冒商品,可通过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