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检察 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淳安县政协办公室 原工作人员许冠钧提起公诉 2020年4月15日,淳安县政协办公室原工作人员许冠钧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富阳区检察院指控: 1.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许冠钧在担任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期间,明知以鲍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多次非法收受鲍某某好处,为鲍某某承接其监管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虚假资料送审、资金拨付等提供帮助,并介入鲍某某和翁某某之间的纠纷,明知鲍某某对翁某某实施敲诈勒索仍从中居间协调,帮助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2.受贿罪。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许冠钧利用担任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富阳区检察院依法对淳安县千岛湖镇 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家兵提起公诉 2020年4月16日,淳安县千岛湖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家兵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由富阳区检察院向富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富阳区检察院指控: 1.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张家兵在担任淳安县界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千岛湖镇人大主席等职务期间,明知以鲍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履行职责,仍与鲍某某交往密切,多次收受鲍某某好处,在工程承揽、工程审计、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鲍某某提供帮助,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2.受贿罪。2009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张家兵利用先后担任淳安县文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界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千岛湖镇人大主席、千岛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至此,富阳区检察院对以鲍某某为首的涉黑案件中涉及的“保护伞”案件4名被告人均已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