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去年8月,单身的林先生通过微信认识了女网友“宣宣”,两人相谈甚欢,很快相约见面。宣宣面容姣好,林先生很满意,产生了将其作为恋爱对象发展的想法。 一个月后,林先生一如往常开车接上了宣宣,到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宣宣点了一瓶酒,再三劝说林先生一起喝点,林先生考虑到自己开车本不想喝酒,但招架不住温柔攻势,最终陪美女把酒言欢。 酒足饭饱后已是晚上,宣宣提出要林先生开车送她回家,林先生为了展示“男士风度”,另一方面也抱着侥幸心理,就大着胆子坐上了驾驶座…… 按照宣宣的指示,林先生很快开到一个红绿灯口,突然被后面的车子撞到了车尾,他心里一惊。下车后,后方车上下来两个男子,路边也有四五个人围观,林先生想到自己喝了酒不能报警,又看对方车子受损不大,便提出私了。对方不同意:“你是不是喝了酒不敢报警?”林先生无奈,只能承认酒驾并表示愿意赔偿。对方一开始提出要赔偿三四万元,一番商量后降到1.8万元。林先生上车问了宣宣的意见,宣宣对赔偿金额表示认同。 林先生回到家后,隐隐约约觉得不对劲,第二天晚上约宣宣出来探虚实。吃完饭后,宣宣提出去商场买衣服,但让林先生在车上等她。半小时后,宣宣打电话让林先生过来付款,林先生没有同意。宣宣一改往日温柔的形象:“你连衣服的钱都不想付,以后不要交往了!”林先生此时才恍然大悟,咬牙道:“你就是个骗子!” 宣宣,原名高某,河南人,无业。她可不是善解人意的女网友,而是胆大妄为的犯罪集团“主心骨”。她通过社交软件“钓鱼”,在见面时劝对方喝酒,然后利用酒驾司机不敢报警的心理特点,组织集团成员故意碰瓷,实施敲诈。也正是这样缜密的套路,使高某隐藏在碰瓷人员身后,甚至在案发后仍敢和被害人接触,想从被害人身上继续骗取好处。 至案发,高某以相同方式组织他人实施作案共计13起,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共计18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