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昨天早上7点多,有读者报料:幸福南路金沙国际公寓,高层严禁使用煤气罐,一年轻男子因煤气爆炸,双脚和双手烧伤严重,人被气浪弹到对门客厅。 记者金盈盈核实报道: 事发小区建于2016年,共有4幢楼,小区门口没有门禁,车可以直接进出。 住宅楼下也一样,直接推门就能进。事故发生在11楼(共27层),楼道上有14户人家,左右两边都有住户,走廊很长,虽然住户多,但走廊上还算整洁,没有爆炸痕迹。 保安告诉我说,前一晚的事故是在屋内发生的,所以在外面看不出什么爆炸痕迹。 另一个保安说,事发时,消防栓都被震破了,还有一根水管裂开,早上的时候走廊上都是水,刚刚清理完不久。 住在事发公寓斜对面的邻居说,她和孩子前一天睡得很早,没有听到声音,但早上起来发现家门口鞋架上的鞋子散落了一地,问了保安才知道发生了事故。 这间公寓位于走廊中间,一位住在走廊尽头的邻居说,他家隔着十余米,在家中也感受到了震动,起初还以为是小区后面的高架路上发生了事故。 据了解,事发时屋内只有男子一人,消防赶到现场时,男子因为煤气罐轰燃陷入了昏迷。 消防员进入房间的时候,室内没有明火,但是房间里的几扇玻璃窗都被炸飞了,碎在地上,台灯和花盆被震到地上,地上满是杂物,厨房的煤气灶上还放着一个汤锅,灶台上摆着碗筷。因为煤气轰燃的缘故,卫生间有一根水管开裂了,水漫了整个屋子都是。 保安说,高层是不允许住户使用煤气罐的,这个煤气罐是怎么拿上去的,他们正在根据监控排查。 14楼的一个租户说,她的房东在厨房里安装的是电磁炉,曾和她解释过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危险。 事故中昏迷男子平时和老婆两人住,“前几天,小两口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一气之下,老婆还回了老家。”一个保安说。 事发后,受伤男子被紧急送往邵逸夫医院下沙院区,后又被紧急转往浙大二院救治。昨天下午,在浙大二院烧伤科病区了解到,受伤男子29岁,正在重症监护病房观察治疗。这场事故导致他面部、手部、双足、颈部二度烧伤,但情况还算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为什么高层楼房不允许用瓶装液化气?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而不准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根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建筑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气体,其爆炸下限约2%以下,比重为空气的1.5~2倍,火灾危险性大。它通常以液态方式贮存在受压容器内,当容器、管道、阀门等设备破损而泄漏时,将迅速气化,遇明火就会燃烧爆炸。高层建筑运输不方便,如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液化气漏入电梯中,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危险系数高,液化石油气使用不当或气罐、液化气灶管老化,都极易引发火灾。高层建筑不像平房那样容易疏散,居民无法在短时间内逃离火灾现场,不仅垂直疏散不容易,而且火焰易于向周围扩大蔓延。再加上烟害,将会造成惨重的损失和重大伤亡。 如果是管道煤气泄漏,能够闻到室内的煤气味道,说明浓度已经比较高了,应该赶紧关闭天然气的总阀,然后打开窗户,千万不要在家里点火、开灯、使用手机和电器等,赶快离开现场。如果不知道总阀在哪里,建议直接撤离,找个安全的地方,拨打119电话。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定期检查家中的煤气罐,并定期更换煤气罐连接煤气灶的配件软管。 消防通报:玻璃全都炸没了一男子受伤 昨天凌晨0点06分,杭州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开发区下沙街道金沙国际4幢11楼煤气发生轰燃,接警后下沙中队立即出动2车14人赶赴现场处置。 0点33分,下沙中队赶到现场,现场没有明火,玻璃全都炸没了,一名男子受伤。 从邻居口中了解到:该男子是户主,近几天该男子与其配偶争吵不休,两天前就有自杀意向,后被110及时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