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讯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对《浙江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
《目录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适时调整。
修订后的浙江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如下
交通服务收费
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根据车型不同,车次费5-15元/车次,车公里费率每车公里0.40-1.2元(沪杭甬每车公里0.45-1.2元),桥梁隧道按规定叠加。陆上隧道按隧道长度叠加1-15元/车次,连续高架桥按高架桥规模、车型叠加5-20元/车次,独立跨江大桥按桥规模、车型叠加2-5元/车次,独立跨海大桥叠加单独核定。水底隧道按隧道长度、车型定额收费10-80元/车次。
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合法装载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桥隧按规定叠加。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车次费15元/车次,车公里费率按车型每车公里1.2-1.4元。舟山跨海大桥等项目单独定价。普通收费公路通行费,以小车为例按5-2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浙交[2012]185号、浙政办函[2018]29号等文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收费标准
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根据区域类型、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1-12元/小时或3-15元/车次不等的标准收费(或相当于此标准);公立医院、体育场馆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其他政府定价停车场按1-30元/小时或2-15元/车次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见市、县定价文件。
收费文件(文号)
浙价法[2018]2号等文件
船舶过闸费
收费标准
富春江船闸过闸费标准为重载1.0元/总吨·次,空载0.6元/总吨.次。危险品运输船舶过闸费征收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50%。湖州船闸船每次0.55元/吨。
收费文件(文号)
浙发改价格〔2019〕227号、浙价费〔2006〕347号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