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记者 谢珂 通讯员 谢晓颖)昨天上午8点40分左右,正在时代大道彩虹立交北口附近执勤的杭州交警高架大队三中队民警宋樟君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滨文路上口附近,有辆轿车两次停在右侧车道,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子两次下车,要求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截停,进行处置。 在高架上违停,乘客还大胆下车,这辆车到底是什么情况? 接到指令后,宋樟君和同事立马赶到现场。由于当时仍是早高峰时段,高架正处于缓行状态,宋樟君在车流中搜索了一阵,顺利找到了当事车辆,并引导该车在安全区域停下。 车上共有3个人,车子被拦下后,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知道为什么把你们拦下来吗?”宋樟君看着女驾驶员问道。 “不知道啊……”女驾驶员一脸茫然,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子也是一副全不知情的表情。 宋樟君指了指车后方200米处,说道:“刚刚在那个地方,你们下车做什么?在监控里,我们可是看得很清楚的……” 听到这话,车前排的两名女子表情顿时尴尬起来。“实在不好意思,没想到这是违法的……”女驾驶员说。 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后,交警在副驾驶座下方看到了一把月季花,一数,居然有10朵。原来,之前坐副驾驶座的女子居然是下车去摘花的。这名女子姓宋,江苏人,她告诉交警,她一直觉得高架两侧的月季花很美,刚好事发前车辆缓行,她便趁车子停在原地的工夫,下车摘了几朵花,准备拿回家去观赏。“当时想着采几朵花应该没事,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来了……”宋某说。 “第一,随意摘花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第二,在高架上下车的危险性,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宋樟君当场对宋某进行了教育。 教育完宋某,宋樟君转向驾驶员吴某。“作为驾驶员,首先,你在高架上违反了禁令标志停车;其次,你有责任提醒她,不该做出下车这样的危险行为。”说罢,宋樟君准备对吴某作出处罚。 得知吴某要被处罚,宋某急了:“警官,是我自己要下车的,跟她没关系的。”然而,这样的求情在法律面前显得毫无说服力。最终,吴某因违反禁令标志停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并接受现场教育。之后,宋樟君联系了高架绿化养护单位,帮助摘花女子宋某协商赔偿事宜。经协商,宋某赔偿了100元,同时,辖区派出所民警就其破坏高架绿化一案做了现场笔录,并对其进行了警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