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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不会死!猎捕国家保护动物还晒自拍照被判刑
2015-12-04 07:03:53 杭州网

    临安法院公开宣判非法狩猎罪

    昨天上午,临安法院依法对叶某、李甲、陈某、李乙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叶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本案同伙也分别因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被判刑。

    临安法院刑庭副庭长甘文婷介绍,2013年以来,临安法院共审理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67件83人,其中2013年为14件25人,2014年为23件40人,2015年为30件18人。

    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震慑犯罪行为的同时,临安法院还将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探索行政、民事、刑事案件“三审合一”模式,构建生态司法保护的“临安样本”,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临法 记者 陈洋根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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