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早报》报道,今年,家住百色市的林女士(化名)遭遇了一系列变故:为了给脑溢血的丈夫治病,她耗尽家财,可最终丈夫还是成了植物人;抢救期间,她替丈夫整理物品,却意外发现丈夫在外有个女人,还以配偶名义给对方买了养老保险;她想追回被丈夫偷偷送出去的财产,先后向丈夫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求助,但均遭拒绝……
林女士和丈夫李某是大学同学,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李是个“凤凰男”。婚后,小两口日子过得紧巴巴,直到孩子降生,一家人仍然挤在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后来,李的事业渐有起色,从百色被调往靖西,官升一级。
“当初也知道两地分居容易出问题。”林女士说,丈夫刚调往外地时,她也有过担心,但念着夫妻俩感情深厚,没有过多反对。
今年3月6日,林女士正准备去靖西陪丈夫过第13个结婚纪念日,不料丈夫单位一个电话打来,让她从天堂掉进地狱——李因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情况危急。
从县医院转到百色市医院,接着又紧急送往自治区一级医院,为了救丈夫,林女士前后花费150余万元。虽然李有公费医疗,但很多自费项目都要自掏腰包,除掉家里的十几万元现金,林女士还向亲戚借了钱。可惜的是,李最终回天乏术,成了植物人。
治疗期间,林女士返回靖西替丈夫整理物品,却在办公室不显眼位置发现了一个U盘。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李与一陌生女子的性爱视频和照片,标注时间从2011年开始,直到事发时的2015年。
这还不算,在她的反复追问下,李的同事又拿出一份养老保险合同。这份保险是李以“配偶”名义给情人小刘买的,价值20万元,每月交纳2000多元保费,于2014年生效,截至出事时,已交保费1万余元。
为了追回丈夫偷偷送给情人的财产,林女士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但对方答复: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无法全额退保。
“他们明明不是合法夫妻,以配偶的名义购买保险,怎么就能生效呢?”提起这件事,林女士十分气愤。
李私自赠与情人的保费是否应当返还?两人是否构成重婚罪?林女士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扶养患病丈夫吗?
姚祎颖律师:
1.李赠与情人的保费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
从新闻中可以看到,李在出事前,以“配偶”的名义给情人买了一份养老保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夫妻之间的财产实行法定共同共有制,即不分份额的享有共有权。夫妻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用,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
如果林女士有证据证明该份保险的保费是李支付的,则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丈夫的情人返还保费。至于保单是否能撤销,属于另一层法律关系。
推荐阅读:
终于来了!杭州地铁1号线下沙延伸段今日开通
强冷空气今夜就到杭州 风大有雨早点回家吧!
杭州多条道路进入施工模式 绕行宝典请收好
骑车路过机场路石桥路要小心 黑心钉"重出江湖"
县市单独摇号报名开始 明年杭州摇号中签更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