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和小刘老婆之间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在只有车损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可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但是,因为老曹的临时牌照过期,保险不予理赔,他便开始逃避责任。
之后,小刘一方通过诉讼要求老曹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而到了事情即将解决的关口,小刘为了泄愤,又采用车钥匙刮划他人车辆的方式,造成老曹车辆受损达到72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的标准(一)》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的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毁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小刘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
当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也就是说,老曹在本案中负有一定过错,法院可以综合具体情况,对小刘从轻处罚。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如果小刘真诚悔罪,向老曹赔偿损失,并且取得老曹的谅解,小刘就有可能被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但小刘因为无法接受老曹提出的赔偿金额,又损失了这一机会。
综上,虽然老曹不诚信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但他的所作所为并未触犯刑法。在能够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小刘却因一时冲动,导致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演变成了刑事案件。
答疑签约律师
魏巍: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范委员会副秘书长。2010年研究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刑法学方向)专业,师从著名刑法学教授杨兴培老师。从业5年间,参与或主办刑事案件上百件,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推荐阅读:
河南15岁男生作业写到半夜猝死课堂 杭州伢儿写作业到几点?
投入365元最高可拿回3600元?千万别上当!
富春江船闸明年6月试通航 到时坐着游船去建德
杭州一小区天降热水瓶 内胆玻璃炸飞1米多高 险些砸伤人!
保送北大的杭州双料学霸"从小就喜欢电脑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