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规定:居民住宅楼内开餐厅禁油烟
在西湖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又向记者进一步解释了西斗门路上的餐饮店为何不能售卖饭类。
“店家售卖快餐、小炒等需要来环保部门开具排污许可证,我们目前是按照《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来决定能否给店家开具这份排污许可证的。”工作人员口中的《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管理办法的第六条有如下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一)居民住宅楼;(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三)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
按照这一条规定中所描述的,西斗门路上的店面是开在居民住宅楼的,那么这些店面是肯定无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而获得环保审批许可,又是进行其他审批的前置条件。
那么,西斗门路上这些店家的营业执照是如何审批下来的呢?这就跟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了。
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中,对部分类型的餐饮店做出免环保审批规定。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一共有三批店面是免环保审批的,涉及面很广,比如自行车非机动车修理业务店面、停车泊位改造等。
这些免环保审批项目中,也有和餐饮有关的,比如第二批规定了“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与“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第三批规定了“不含灶头的寿司、披萨”。
记者在几家西斗门路上经营的店面里,看到的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范围为湿式点心,包括面条、馄饨、豆浆、粥等,后面括号内还标注了“限使用清洁能源且无油烟产生“的字样,按照《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这类经营范围的店家可以免去环保审批,因此能拿到营业执照。困境:店家质疑为何不能做蒸菜
经营范围划分能否更细致
在采访过程中,有店家提出:自己可以直接把配好的简餐运送到店里,整个制作过程不在门店进行,可不可以操作?
针对从外面把简餐配好送到店里售卖的做法,古荡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这个并不可行。
“我们要把控的是食品从制作到售卖整个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你在其他地方制作简餐的时候,我们并不能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的情况。”周先生说,“再者,将简餐运送到店里的过程中,食物会不会发生变质,运输途中会不会受到污染等情况,都是不可控的,因此这个建议不太具有可操作性。”
还有店家表示,自己店里的厨房不使用燃气,为什么不能做些煲仔饭之类的不需要炒的食品,而且有些店里配备了油烟净化设施,并表示随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若检查结果的确不存在明显的油烟污染的情况,是否可以网开一面?
何先生就是持以上观点的店家之一,直性子的他直接把记者领进了店里的厨房。“你看,我厨房里连煤气都不用,全是用电进行烹煮的,只有水蒸气。我不炒菜,只做蒸菜或者煲仔饭,不会产生油烟,这和煮面没什么不同,为什么就不行呢?”何先生说。
“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店家在油烟净化方面做得的确不错,相关净化设施的净化率能达到85%左右,但我们作为职能部门,只能根据规定让店家按照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营业,蒸菜、煲仔饭等不在经营范围内,我们没有权利让店家售卖经营范围外的食品。”针对何先生的说法,周先生解释说。
西湖环保分局的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在审批的过程中,经营范围的划分确实还不是特别细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