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个人所得税首个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于6月30日结束,有人拿到退税,有人需要补税。不过这件事情并没有完全结束,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将对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抽查形式包括电话、短信或手机App站内信等,纳税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税务专家解释,本次个税年度汇算,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让全体纳税人亲自申报收入,它将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主动申报,培养了纳税人的遵从、诚信纳税意识。汇算结束后的随机抽查是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一次检验,如果被抽中检查,纳税人需要备查的资料主要包括2019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以及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房租、赡养老人等)、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不管有没有被抽查,这些信息都需要留存五年。 有些纳税人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汇算,其实掌握一个原则即可:申请退税,或2019年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这两种情形必须汇算。 当然,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可以自主选择依法提出申请或放弃。抽查到这种情况不会影响纳税人。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补税不超过400元的除外),却没有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构成严重失信的,还可能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同时,纳税人如果存在虚增减税项目、虚报已缴纳税额、虚报专项附加扣除、虚假申诉、不报或瞒报收入等行为,导致偷税、漏税、欠税等后果,或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等行为,也有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及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 税务专家提醒,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弄虚作假。当然,如果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个税汇算截止日期,或此前的申报出现了错误,还是可以及时补正的。 “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了最新版本,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该App进行年度汇算申报,但不能“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申报,只能通过“我要预填”进行预约申请。 如果不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纳税人就要按照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2019年最后一笔金额最大的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地的顺序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如果之前有申诉,且申诉结果为“不实申诉”,申报记录会从“已完成”变成“未完成”,纳税人需要及时进行更正申报。 假如申报结束后发现申报错误,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来查询。申报记录详情下方有一个“更正”按钮,可以更正年度自行申报有关数据。 税务专家提醒,需要进行个税汇算的纳税人,一定要做一件事——确认申报已完成。在申报查询中可以查看申报记录状态,分为“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废”三种,只有申报记录详情显示为绿色的“已完成”,才说明已完成申报;如显示为红色的“未完成”,则说明存在未申请退税或未补税的情形,需要按提示完成退税或补税。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收入且已在境内按月预缴了税款的,“个人所得税”App暂不支持退税。纳税人必须前往汇缴所在地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或者通过邮寄方式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