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 刚开课就已告知消费者 未满10人无法开课 戴斯尔国际舞蹈艺术学校负责人周女士:消费者花费98元报名的是我们引流的优惠课程,是由舞蹈老师自发在朋友圈发布活动,消费者报名只需要把钱转给老师就行了。我们在第一次开课时统计了名单,当时也没有确认前来上课的人有没有真的转过账,此后,只要在这份名单上的人前来上课,我们都会教。 价值98元两年的这个课程,我们是没有一点盈利的,目的也只是吸引客户流量。刚开始来上课的人的确很多,随后就越来越少了。我们付给老师的工资是300元/课,如果前来上课的人都不满10个人,我们是不开课的。对于这个规定,我们在三四月刚开课的时都是提前说明,消费者所说的不知情,我觉得可能那几节课他正好没有来上。 对于前来上课却因不满10人而无法开课的消费者,我们也免费为他们安排去17:50的教练班,我认为这是我们能给出的最好的安排了。教练班的学费大多都是18000元甚至更贵,我们要求消费者在18:10进场没有不合理,而且一般开课前的30分钟都是在热身阶段,也不存在跟不上进度的情况。 律师 付款前双方未约定 消费者有权拒绝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如果消费者付款前双方没有约定“满10人才开课”的条件,那么商家收款后再设置额外开课条件,消费者有权拒绝,要求商家正常开课。如果商家拒不依约提供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商家确实有提前告知,那就要按规定进行。 建议消费者购买持续时间较长的服务时,与商家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消费者购买服务时,直接向商家支付费用并索要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