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表示该课程属于优惠课程 且提前告知相关条件 商报讯 (实习生 周佳丽 记者 汪晓筠) 今年年初,消费者陈先生在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955号郡原蓝湖国际4-202的戴斯尔国际舞蹈艺术学校报名了两年的舞蹈课,价格为98元。“从报名这个课程起,每周三的18:10,我只要有空就会去舞蹈房上课,刚开始上课的人还挺多的,慢慢地就越来越少。六月下旬的时候,负责人突然说,如果来上课的人不满10个就不能开课,但是可以去上17:50的另一堂课,但是由于我之前报名的是18:10的课程,商家告诉我只能在18:10之后才能进入那个课堂,也就是说,我要比人家少上20分钟课。对此我不认可。”于是,陈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此事。 消费者 对于限制条件并不知情 希望能继续按往常开课 陈先生:今年年初,我在微信上报名了戴斯尔国际舞蹈艺术学校的舞蹈课。当时正好有98元每周一节课的促销活动,我就和我的朋友一起报名了,据当时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个课程的期限有两年。之后,每周三的18:10我只要有空就会去上课。 我们这个舞蹈课程都是线上报名的,也没有登记,一般都是在指定的时间去就可以上课。刚开始时,来上课的人还是挺多的,慢慢地就越来越少了。直到今年六月份,舞蹈课的负责人突然说不满10个人就不能开课,在此之前,我都不知道有这条规定。 因为我们上课是没有通知的,每次去也不知道会不会满10个人,万一人数不齐,我们就只能打道回府,白跑一趟。随后,我们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负责人,负责人说可以免费去当天17:50开课的价格更高的舞蹈班,但是由于我之前报名的课程是18:10的,所以我只能在18:10之后上那个17:50的课程,对此我不是很认可。此后我又去17:50的舞蹈课看了一下,舞蹈室相对人较多,再考虑到不同课程的进度不同,且每次都要比别人晚20分钟才能上课。我希望商家继续开设之前我报名的课程。 商家 刚开课就已告知消费者 未满10人无法开课 戴斯尔国际舞蹈艺术学校负责人周女士:消费者花费98元报名的是我们引流的优惠课程,是由舞蹈老师自发在朋友圈发布活动,消费者报名只需要把钱转给老师就行了。我们在第一次开课时统计了名单,当时也没有确认前来上课的人有没有真的转过账,此后,只要在这份名单上的人前来上课,我们都会教。 价值98元两年的这个课程,我们是没有一点盈利的,目的也只是吸引客户流量。刚开始来上课的人的确很多,随后就越来越少了。我们付给老师的工资是300元/课,如果前来上课的人都不满10个人,我们是不开课的。对于这个规定,我们在三四月刚开课的时都是提前说明,消费者所说的不知情,我觉得可能那几节课他正好没有来上。 对于前来上课却因不满10人而无法开课的消费者,我们也免费为他们安排去17:50的教练班,我认为这是我们能给出的最好的安排了。教练班的学费大多都是18000元甚至更贵,我们要求消费者在18:10进场没有不合理,而且一般开课前的30分钟都是在热身阶段,也不存在跟不上进度的情况。 律师 付款前双方未约定 消费者有权拒绝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如果消费者付款前双方没有约定“满10人才开课”的条件,那么商家收款后再设置额外开课条件,消费者有权拒绝,要求商家正常开课。如果商家拒不依约提供服务的,消费者可以去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商家确实有提前告知,那就要按规定进行。 建议消费者购买持续时间较长的服务时,与商家签订书面的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消费者购买服务时,直接向商家支付费用并索要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