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坚持释放内需潜能,建设引领全国的消费转型升级高地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以有效益的投资带动有潜能的消费,推进消费转型升级、提质扩容,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形成更多由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模式。
第十五章 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第一节 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增收
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深化“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快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优化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评估调整。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拓展投资创富空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有序推动消费券扩容提质。

第二节 更大力度改善消费环境
深化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优化入境消费,鼓励免税品运营商在杭布局,支持杭州企业争取免税牌照,打造“优享即买即退”国际消费名城。健全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监管机制,持续丰富“安心付”“安心学”等市场化产品种类,加强消保委组织建设,塑造“放心消费在杭州”品牌。拓宽消费维权网络,深化建设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推广线下纠纷线上“一键和解”模式。深化侵害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专项治理,倡导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第三节 清理优化消费限制性措施
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建立家庭友好型休假制度,探索设立职工弹性工作制。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开发适用亲子共休场景的消费产品。探索取消汽车限购政策,进一步缩小机动车限行范围或缩短限行时段。优化商业外摆审批服务,进一步扩大外摆实施范围、延长外摆时长。
第十六章 打响城市消费品牌
第一节 打造服务消费标杆城市
实施消费提振专项行动,突出“数字化”“国际范”“杭州味”,擦亮“赛会之城·购物天堂”城市消费品牌。持续做优住宿餐饮、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性消费,加强杭帮菜宣传推广。深化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不断扩大文旅、体育、演艺等体验型消费,积极争取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权限下放,拓展“演赛展商旅”联动消费链条。大力推进消费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场景创新、产品创新,支持发展悦己消费、时尚消费、国潮消费、数智消费、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型服务消费业态。
第二节 推进商品消费扩容升级
深入推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推动老字号品牌焕新和新国潮品牌培育。扩围提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大力推进汽车、家电、家装大件消费以及数码产品消费。支持企业孵化本土知识产权(IP),创新设计文创产品、动漫周边商品。持续推出“科技新特产”,丰富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潮玩等智能产品供给。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支持企业建立“用户需求—智能设计—柔性生产”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培育更多消费类领军企业。加快推进商品消费领域安全、性能、绿色等标准更新升级,完善认证体系。
第三节 优化品质消费载体
鼓励传统商业综合体改造升级,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创建国家级商圈、步行街,推动湖滨、武林、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未来科技城、奥体等核心商圈智慧化升级,融入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质消费场景。围绕赛事展演、首店首发、商文体旅等领域,培育高品质消费集聚区。丰富夜间经济业态,以钱塘江两岸、运河沿线、西湖沿线夜游及重点商圈、重点街区为主载体,加快打造“七彩夜杭州”全链条消费带。引导社区服务消费网点优化布局,提升消费便利度。持续优化县域消费,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深入挖掘和释放农村消费。

第十七章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各类政府投资的统筹安排,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增强民间投资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稳定基础设施投资,建立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市级统筹机制。突出民间投资优先、产业项目优先、科技创新优先,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
第二节 更加注重投资于人
加快推进投资结构优化,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体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高水平供给。加快推进与人的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投资转型,扩大消费基础设施、消费服务功能提升、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投资。
第三节 强化新质生产力投资
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重点技术改造,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8%。强化新型网络设施、算力体系、未来交通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加大未来产业领域投入,聚焦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究等领域,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引导各类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项目倾斜。

第十八章 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
第一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规范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政府产业基金和市场化基金联动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体系。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力争政府产业基金、新增工业用地、新增能耗每年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十五五”期间,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
第二节 加强投资要素保障
提高“两重”“两新”项目储备质量,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完善重大项目“自上而下、双向打通”的谋划机制,加大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力度。重视挖掘存量潜力,高效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更多项目获得低成本、长期限的政策性贷款。不断提升土地要素利用效益,切实保障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用能、用地等需求。
第三节 优化项目投资管理
抓实省“千项万亿”工程,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推进机制改革。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统筹考虑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运营维护等各环节“一本账”,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审批、实施、监管等全流程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投资方向,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完善投资跟踪管理体系,激发区、县(市)投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