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坚持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推动市域一体协同发展,全力支持淳安县退出山区海岛县行列,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打造一批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第三十四章 以“强城”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持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产业平台集聚、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承载“四大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临安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国家试点和桐庐县、淳安县新型城镇化省级试点。加快“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加快人员、产业、各类要素和公共服务向发展轴集聚,着力提高县城人口比重。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深化县城有机更新,提升县域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智慧县城。
第二节 做强中心镇桥梁纽带
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加大省级中心镇培育力度,加快推进中心镇因地制宜发展,坚持规模适度、突出特色、强化功能, “一镇一策”打造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建设县域副中心。依法赋予特大镇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创新“下山移民”工作机制,推动高山远山、生态保护区内农民向中心城镇和县城搬迁集聚。
第三节 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推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实现“一县一个百亿级产业”全覆盖。鼓励国家级园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深化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布局发展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富民产业。培育县域地理标志产品。
第四节 建设西部绿色发展大走廊
推动西部绿色发展大走廊建设,提升富春江中下游地区联东带西、联城促乡的重要节点功能。支持西部区、县(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完善区县(市)协作、联乡结村、“三百帮促”等区域帮扶机制,引导科技、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和产业向西部区、县(市)辐射。升级滨富合作2.0模式,深化西湖临安科研成果转化合作园建设,高质量打造城西科创大走廊桐庐新质生产力特别合作园。完善淳安县“一县一策”长效推进机制,加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快发展水产业和旅游业。支持建德打造绿色循环发展高地、和美乡村实践示范。

第三十五章 以“兴村”为抓手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全域推进新时代和美乡村建设
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实施“和美+”六大工程,持续提升乡村风貌,绘就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深化人文乡村建设,加强优秀乡土文化传承,抓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传统文化振兴赋能乡村产业发展。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推动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推广大下姜发展模式,构建美丽成片、产业成群、服务成网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推动美丽生态、美丽经济和美好生活有机融合。

第二节 激活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提升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构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高效生态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体系。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全域布局建设现代农(林)事服务中心。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打造农业新质生产力高地。大力发展山林经济和新型综合种养,推动“土特产富”全链发展。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扩大绿优农产品生产,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多田套合)工程,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多田套合”率达到100%。

第三节 拓展强农惠农富农新渠道
加大乡村新业态新经济培育力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响乡村运营品牌。推动青年入乡创业创新,完善市、县、基层“三位一体”现代化农民培训体系。有序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现代“新农人”培育计划。鼓励“政企村农”多方合作,健全完善“村集体+强村公司+专业团队+农民”利益联结,建设共富新农园。开发共富新岗位,吸纳剩余劳动力、低收入人群,鼓励农民多渠道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水平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推进乡村普惠金融发展,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第四节 全面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深化乡村现代化治理,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村级事务准入机制。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坚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打造乡村文明善治典范,健全乡村善治体系,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清廉村居建设。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制度,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气象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地理标志保护等服务。
第三十六章 以“融合”为牵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依法依规放开放宽落户条件,优化市区积分落户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城乡公交一体化实现全覆盖。改造提升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村级物流服务点,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四级功能布局。统筹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燃气管网进村,推进农村电网增容布点。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跨行政区域协管机制,建设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长效管护体系。
第三节 深化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开展新一轮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提质赋能专项行动,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市域西部区域延伸,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县乡村统筹。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持续深化医共体、教共体建设。推动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融合性发展,探索发展“移动式”老年送餐服务。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医保补助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探索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
第四节 促进资源和要素双向流动
完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深化“种楼”与“种田”利益共享机制改革,打造双向“发展飞地”。因地制宜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共享村居”建设,探索闲置农房多元盘活利用有效路径,盘活闲置农房1万宗以上。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农业标准地改革提质扩面,构建协同高效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农合联服务体系,打造市域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