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坚持“人工智能+”引领,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
着力推进开源生态建设、具身智能创新、制度创新示范三大核心任务,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第六章 聚力打造三大枢纽
第一节 人工智能开源生态枢纽
以开源模型和开源社区为重点,打造人工智能开源生态最优城市。支持魔搭社区建设国际领先的开源社区,打造全球开源模型国内首发平台、开源产品国际首选平台。鼓励企业基于开源基础模型研发垂直领域衍生模型、智能体及智能终端,打造自主开源产品体系,营造国产化应用生态。探索可持续的开源商业模式,筹建开源基金会与专项基金,建设开源孵化空间和开发者中心,构建“社区+城市”开源产业培育模式。到2030年,培育国际顶尖水平开源基础大模型3个以上。
第二节 具身智能融合创新枢纽
加快创建具身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组织攻关空间智能、仿真训练、群体智能、世界模型等前沿技术及多形态机器人本体核心技术,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集成解决方案在高价值场景的中试训练与规模化应用。布局具身智能全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先发优势,强化上游关键元器件、部组件与整机制造能力,拓展下游“具身智能+”融合业态。建立“任务导向+竞赛牵引”孵化机制,遴选优质合作伙伴和解决方案进行中试孵化和创业培育。率先制定实施促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条例。建立机器人地方标准委员会,制定具身智能产业链标准图谱,主导和参与相关国际国家标准建设。
第三节 人工智能制度创新枢纽
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城市范例,落实国家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授权政府指导定价国家试点,探索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创新。探索人工智能国际合作新模式,建设企业出海服务港和出海服务联盟。赋权自贸试验区开展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试点,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人工智能工作组落地,畅通国际技术合作转化渠道,推动杭州技术、方案、产品、企业出海。构建人工智能新型生产关系,培育模型即服务、智能服务订阅等新模式,发展多智能体协作、工业仿真等新业态。
第七章 统筹建设三大基础工程
第一节 数据融通工程
以应用为导向,构建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供给体系,大力建设杭州语料库,到2030年建成高质量数据集300个。深化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建立多源数据分类分级支持模型训练的可信流通应用模式,建设语料流通应用“避风港”。加快培育数据标注、数据合成、数据经纪、数据交易等数据服务新业态,支持数据技术攻关、工具平台研发、数据生产服务模式创新,高水平建设数据交易所,加快推进“中国数谷”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
第二节 算力筑基工程
强化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统筹建设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大规模智算集群飞地,推进智算中心建设和智算云服务试点,建设城市智能算力调度平台,实现全市算力资源的高效调度、供需撮合及人工智能券直达快享。到2027年,全市可调度智算规模超过100EFLOPS。加强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推动图形处理器(GPU)芯片设计与先进模型设计的协同迭代优化。
第三节 模型攀峰工程
统筹智算集群、语料库等资源,健全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模型前沿技术的基础性、颠覆性研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部门深入合作,面向医疗、教育、科学、文化、消费、制造、金融、安全等行业,研发一批实用实效的专业垂直大模型和行业应用大模型。
第八章 加快发展智能经济
第一节 培育智能经济发展新赛道
大力发展智能经济,重点培育智能制造、智能计算、智能体和智能软件、智能终端、智能空天等智能原生产业新赛道。布局建设一批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前沿技术创新平台,赋能未来产业加速突破。推动智能经济强链补链延链,强化构建以“国产芯+智算云+大模型”为核心的自主可控软硬件系统,引育一批服务人工智能的生产性服务机构。
第二节 强化“杭州 AI+”场景开放示范
统筹推进场景开发利用,常态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开展央国企场景开放创新试点和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试点工作,解决创新产品首创首用。建设“AI场景交易所”,健全场景供需对接和要素对接机制,每年为企业提供至少100个场景创新项目落地机会。
第三节 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推进人工智能与科学研究、产业发展、消费提质、社会民生、城市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化、产品化。推进医疗领域行业应用中试基地建设,争创相关领域行业应用中试基地。面向科学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数据+模型+设施”的AI科研平台,加速推动科研范式变革实践。面向医疗、教育、文化、康养、体育等民生领域,推进人工智能产品的合作创新,支持在杭首用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