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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来了”后台 这几天接到大量毁约求助
这几天,“律师来了”后台也收到不少微友求助,很多都是就房产交易问题来咨询的。
有一位微友说,他7月中旬在杭州买了套房子,总价210万,已支付105万。因为房子里还有租客,租期要到9月底,所以双方就在合同中约定,到9月30日租客搬出后,再付清余款105万。
但没想到房东一看这两个月房价涨得厉害,就要毁约,并且只肯赔房价的10%。
鉴于房价已经涨了不少,这位微友没法再花同样数目的钱买到同等档次的房子了,他想问律师: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能不能让房东赔偿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
还有一位微友说,自己前两天刚在中介跟房东下了定金,签了协议。不料新政策出来说购房暂不能落户了,而她买房就是为了落户让孩子读书的。这么一来,房子就相当于白买了。
她想问,有没有办法不买房也不违约?怎样才能顺利解除合同?
这些问题,我们请“律师来了”签约律师陈焕柱为大家解答。不管你准备买房还是卖房,都可以来看一看,学一学。
房东违约看这里
首先,作为房东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这里需要区分几种情况:
1.仅仅签订了房产买卖预约合同。
如果是通过中介达成买卖的,有可能签订的是《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管协议的名称如何,如果合同的主要内容仅仅是预约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客交的一般也只是意向金。
这个时候房东违约,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一般不会太大,可能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这些定金对于高涨的房价来说,也许不算太多。
2.已经签订了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这个时候违约,首先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并不是很多,房子能够再行处理的,那么可以考虑再行处理,承担可以接受的违约金;但是同时也要警惕房客提出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金。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有这种可能的,那就要慎重考虑违约风险,不要轻易毁约。
购房者如何保护自己,看这里
其次,对于购房者来说,在房东观望、涨价等举动面前,应该积极应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作为购房者,应确保签订的合同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预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这样一旦房东违约,最有利的途径就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金,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继续履行的目的实现,可以在提起诉讼的时候要求保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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