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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街道推出四种“以房养老”模式
但试行7年来,仅5位老人真正“兑现”
其实,早在刘大伯之前,杭州上城区湖滨街道也围绕着“房子”有过类似尝试。
在2008年6月,湖滨街道推出了租房增收养老、售房预支养老、退房补贴养老、换房差价养老四种模式,将老人的住房或出租或售卖或退换,所得资金全部用于补贴老人生活和入住敬老院费用。
湖滨街道主要试点的是“退房补贴养老”,即将住不成套直管公房的老人的房子退还给房管部门,房管部门参照市场价予以补助,供老人入住敬老院。
“我们街道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9000人,占总人口的29.9%,是杭州最‘老’的一个街道。” 湖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余丽丽说,当初推出四种“以房养老”是为了解决独居孤寡老人和“三无老人”,即身边没有子女,没有亲戚也没有任何收入者的养老难题。
不过,这四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并没有出现想象中的火爆。
余丽丽说,曾有8位老人表示愿意接受“以房养老”,但最终只有5人真正“兑现”。
而且老人们的房子均为“公房”,最终他们全部选择了“退房补贴养老”的模式,房子交还给房管部门,由街道安排他们住进公办养老院。
在那之后,四种“以房养老”的模式就没有再继续推开。
这次试点为什么会中断?
余丽丽说,推出四种“以房养老”模式主要是为了解决“公房”内孤寡老人的养老难题,但这部分人群很少。
而对于其他老人来说,房子本来就是自己的,到底是租、换还是卖,老人自己可以做决定,不需要政府干预。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试点城市
热推半年多受冷遇,我省暂不实施
除个人、政府“品尝”过各种形式的“以房养老”外,近日,经保监会批准,国内某家保险机构推出了一种新模式——“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
什么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老人把已经还清贷款的产权房抵押给保险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根据不同房价、不同老人的不同年龄、对房屋预期增值的不同等因素测算出老人每月领取的养老年金,老人在世时,拥有对房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老人过世以后,房子归保险机构所有。
那么,房子抵押给了保险机构,老人到底能拿到多少钱呢?
根据该保险机构产品费率表,本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100万元的房产为例,投保人年龄为60岁的男性,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投保人月度领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机构每月支付的养老金是固定的,不会随着通胀或紧缩调整。
早在2006年,省内某银行也曾试图推广类似的养老模式,但由于产品、政策等方面未完善,最终不了了之。
目前,“以房养老”保险同样遇冷,据了解,四个城市试点半年多来,全国仅有32户家庭39人签约投保。
“以房养老”保险为什么会遇冷?今后,我省还会不会进行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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