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 据新华社 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较快,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但部分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也累积了不少风险。为此,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避免金融机构成为“提款机”,办法明确了哪些要求?
非金融企业扩张被重点“关注”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成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的产物,也是我国金融业市场化程度提升的表现。 “但金融控股集团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一些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野蛮生长,盲目进入金融业,甚至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认为,相较于金融机构投资或设立的金融集团,处于监管真空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更令人担忧。 央行此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一些非金融企业投资动机不纯,通过虚假注资、杠杆资金和关联交易,急剧向金融业扩张,同时控制了多个、多类金融机构,形成跨领域、跨业态、跨区域、跨国境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 为此,办法对非金融企业设立金控公司明确了一系列要求,例如对实质控制金融机构设置资产门槛,金融股权架构要清晰透明,有效隔离金融风险和实体风险等。特别提出,对于金融资产在集团总资产占比达到或超过85%的企业集团,可由企业集团母公司申请作为金融控股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 在办法征求意见之前,央行已选取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集团、蚂蚁金服、苏宁云商集团等5家机构作为模拟监管试点,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的金控公司累积监管经验。 “办法较好地做到了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平衡,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蚂蚁金服副总裁梁世栋表示,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有利于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发展,蚂蚁金服将积极助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