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记者 张采) 近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超华科技,代码:002288)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2018年度超华科技累计支付股民和解款30683366.85元。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此前广州中院已陆续判决部分股民诉超华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提醒符合最新索赔条件的股民依法维权挽回损失。 2017年12月,超华科技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超华科技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 4月8日晚,超华科技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民事调解书,尚有5104558.30元(审计金额7152502.39元)赔偿款在2019年支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因与288名投资者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赔偿2280.15万元,公司已上诉。 厉律师介绍,他们代理多批股民起诉超华科技、梁健锋索赔案,其中,首批起诉的股民黄女士在2018年9月收到广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超华科技提起上诉后,广东高院于今年3月1日安排开庭,后续几批案件还在一审中。 “我们正在继续征集股民索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股民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律师称,根据一审判决,最新索赔条件: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在2017年9月5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亏损股民可以索赔。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