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赵云 4月9日下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孔某故意杀人一案,这也是杭州市首例“捕诉一体”案。 “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要求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即“谁批捕、谁起诉”。 为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尝试对部分“命案”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孔某故意杀人一案由杭州市公安局于2018年10月29日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人吕敏兰、范苑苑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于11月5日依法决定对孔某批准逮捕。 被告人孔某与被害人赵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仍同居。 10月22日12时许,孔某因赵某欲赴外地与他人约会而心生嫉恨,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用厨房取来的水果刀朝赵某颈部等部位猛刺数十刀,致赵某当场死亡。 案发后,孔某打算烧炭、割腕自杀,同时发送定时邮件告知亲友。10月23日凌晨1时许,孔某被发现并送至医院救治,后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被害人赵某系因颈部遭锐器多处刺戳致左颈总动脉离断,急性大出血死亡。 2019年1月4日,该案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照“捕诉一体”要求,案件仍由吕敏兰、范苑苑承办。 2019年2月19日,杭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孔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这个案子从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一个半月时间,中间还有一个春节长假,以司法实践中命案的办理周期来说,审查时间相对较短。 曾在公诉岗位上奋战过15年的吕敏兰说:“首先,‘捕诉一体’让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更有针对性,检察官在批捕阶段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证据已经有所掌握,所以会侧重围绕影响量刑的情节,比如‘是否自首’‘是否激情杀人’等进行讯问。其次,案件由同一人办理,避免了重复阅卷、重复审查证据的情况。这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使得批捕、起诉两项职能有效结合。” “实施‘捕诉一体’后,承办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并按照起诉标准,制作详尽的补证提纲,这就为后续的起诉工作打下基础。”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叶玉秋副检察长说。 接下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有利于优化办案模式,强化内外协作,为更好构建新型检警良性互动关系,探索建立大控方诉讼格局,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