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房租扣除未必能减税? 目前在杭州,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要交多少税呢? 余海涛介绍,杭州出租房屋主要涉及三项税费,分别是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增值税税率5%,房产税税率12%,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为了鼓励个人积极纳税,同时简化征管,实际操作中,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按0.5%征收。增值税以月租金30000元为界,该数值及以上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税额为租金÷(1+5%)×1.5%;不到该数值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收入不高的租房者来说,房东转移税负,填报住房租金还有可能白忙一场甚至亏钱。 来看个例子。房东A出租一套2居室,月租金3000元;租客B月收入10000元(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不考虑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A每月应纳税=3000元×5%=150元 B每月应纳税=(10000元-5000元-1500元)×10%-210元=140元 比不填报住房租金每月少纳税150元,刚好等于房东每月需要交的税,假如房东将税转移给B,那B填报就没有意义。照此计算,如果B的月收入在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之后不足10000元,其填报住房租金省下来的税还不够弥补房东涨的房租,是亏本买卖。 在中介租的房怎么填报? 还有一个问题也备受关注:租客从中介租来的房屋,到底是该填报房东,还是中介? 此前有报道称,我爱我家、链家、自如等第三方中介,出现拒绝向租客提供组织信息的情况,要求填报房东的信息。 余海涛说,第三方中介之所以拒绝提供组织信息,也与税负有关。理论上,租客与谁签订租房合同,就应当填报合同上的缔约方(一般是甲方)。 比如,房屋为第三人所有,中介作为居间人代理出租,房租1000元,包括中介收取的200元居间服务费,和房东实际到手800元租金,那么中介就只需为200元居间服务费纳税,承担6%的现代服务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税、房产税由房东承担。这种情况下,租客应当填报房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