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百万元的豪车在高速路上发生自燃,这件事已经让车主李先生心有余悸,更糟心的是车子还在质保期内,但4S店迟迟不给说法。为此,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
宝马X5高速上自燃 烧得只剩车架子 消费者与4S店一直协商未果 今年4月初,李先生独自开着2015年10月购于宁波某4S店价值近百万的宝马X5行驶上杭甬高速。“开到差不多到上虞附近的时候,车子底盘突然冒烟,随后就发生自燃,烧得只剩下车架子了。还好我当时及时逃出了车,随后消防及时赶到灭火,4S店将车残壳拖回了宁波。4月中旬,保险公司和4S店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自燃后的车架,排除了因外力撞击引起的自燃原因,报告中提到车辆起火与底盘电气故障有关。”李先生说。 “此检测结论排除了保险的理赔责任,但我认为车才开了6万多公里,还在保质期内的车子发生自燃,属于车辆质量问题,4S店理应承担全部责任。”李先生说。 但多次与4S店方协调下,双方矛盾越协调越升级,最终到了一度僵持的地步。“我通过多种渠道维权,但一直都没有结果。”李先生说,7月中旬,他将此事投诉到了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 经调解 最终李先生与4S店达成一致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主动至4S店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宣传企业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及汽车三包法规定,对前期的检测报告进行合理分析。 “初次上门协调虽然困难重重,但引起了4S店的高度重视。几天后,企业负责人带上企业法律顾问来到区消保委,对此案件进行咨询和沟通,理清双方矛盾交集点与利益诉求。” 7月下旬,宁波市海曙区消保委协调区法院启动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李先生与4S店理赔意见达成了一致,李先生配合宝马厂方技术人员对该车的残骸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在排除因消费者使用原因导致的自燃原因外,所有损失厂方承担,由4S店代为履行赔偿责任:赔偿同型同款新车,车辆配置和配饰与原来一致,车辆按年折旧费由消费者补足。”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最终消费者李先生支付10万元折旧差价,店方提供了同型号同款新车,并按原车配置全部内饰、更换轮毂等,新车的车辆使用税、上牌费用、事故期间的保险费均由店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