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新媒体,从业2年。 我们公司是给一些企业做新媒体代运营的,一些代运营账号有点击量、转发量的考核,我们领导就要求我们每个人每一条公司代运营的微信都要转发到朋友圈,而且不能分组。 你知道吗,我们每天代运营账号要发十几条,意味着每天我们朋友圈里要转发十几条内容,其实现在根本没有人看的,我们每天这样刷屏,不少人把我屏蔽拉黑了,现在看看我的朋友圈,都是一些与我生活毫不相干的内容,真的很反感。 不过,对于公司强行要求员工转发朋友圈,也有持跟王女士相反观点的。 侯女士,房地产,从业7年。 我们卖房子,每天都要发一些楼盘的信息,比如楼盘什么时候拿预售证准备开盘了,什么时候价格出来了,楼盘周边又有什么新的配套了,公司是要求我们这类信息要转发,但就算不要求我们也会发,因为这些信息对我的客户来说很重要,他们很关注,而且朋友圈也是我拓展客户的一个很好的渠道,有时客户看到我们楼盘宣传推广做得好,也会转发给朋友,很多新客户就是通过朋友圈来的。 不过,我们公司对朋友圈这块没有其他规定,所以我会分个组,家人同学看到的都是我的生活,工作的内容只展示给我的客户看。 胡先生,二手车,从业4年。 刚入行的时候,我经常在一些汽车论坛、微信群里寻找客户和车源,效果很一般。后来带我的师傅建议我,通过朋友圈建立一个自己的宣传平台,现在我每天通过朋友圈发很多条二手车信息,大部分的生意都是朋友圈里看到找过来的。我们又不会做自媒体,也不知道去哪里打广告,朋友圈是最省钱最方便最有效的宣传平台了。 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和律师的看法 昨天,我咨询了一家新媒体公司的HR经理杨女士。她认为,公司要求员工转发公司信息(广告)到朋友圈,其实从各自的角度来看都没错,比如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员工转发公司需要宣传的内容,既节省传播经费,也十分有效,一个人的朋友圈可能没多少人,但如果一个公司有几百个人,那么通过朋友圈转发宣传,确实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 不过,杨女士认为,规模越大的公司,应该对于员工是否强行转发公司信息更宽容些,不应该强求,同样,规模越大的企业员工,往往也会更认同企业的价值观,比如有的人会在微信名称前加上阿里×××、腾讯×××,这就是企业认同的一种表现。 “比如我们公司,一条抖音的平均点赞量都超过一两万,靠员工去转发产生的点击量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还不如真正做好产品!”杨女士说。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律师认为,首先,公司如果没有事先与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约定了,员工需在朋友圈发送单位相关宣传广告的工作内容,那么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进行宣传推广的行为,会增加员工的工作内容,涉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公司如果想要增加员工的工作内容,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如果未与员工协商就直接要求增加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内容,员工可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