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微信不回,电话空号,我的女友去哪里了?”这个问题,小卢一直想不通。 直到警方联系他,他才知道,“女友”是个小伙子。 日前,西湖法院远程审理郑某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个“萝莉音女友”很投缘 夜深人静时,独自在异乡漂泊的小卢感觉有些寂寞,不过“她”的出现让小卢得到了慰藉。 2019年4月,一个叫小余的女孩在社交软件中向小卢发送了好友申请。 网上几次愉快地聊天后,小卢觉得两人十分投缘,决定追求小余,并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 之后两人又留了电话号码,但却一直没有见过面。小余的声音很甜美,小卢想象着对方一定是个可爱的萌妹子。 为了爱情出手很大方 认识没多久,“她”的不幸遭遇让小卢频繁掏钱。 确立关系的第二天,小卢就得知小余外婆去世的消息,看着沉浸在失去亲人痛苦里又没钱回家的女友,小卢连忙转账5000元让女友乘坐飞机回家,随后又转账4000元作为女友外婆的丧葬费。 小余也表示等9月或10月手头宽裕的时候将这笔钱还给小卢。 接下来的一个月,小卢多次发红包给“没钱吃饭”的小余,有时还为小余点好外卖送到家中。 一切都很美好,直到2019年10月22日,小卢怎么都联系不上小余,电话变成空号,微信不回消息,之前承诺归还的钱也没了着落。 6个月的恋爱到这里,大家都知道小卢是上当受骗了。 但小卢却不死心:“前一天晚上我们还打电话互道晚安呢,会不会是出事了?” 原来都是变声器惹的祸 小卢报警后,公安机关找到了女友“小余”。可令小卢一身冷汗的是——“小余”其实叫小郑,而且还是个男人! 到案后小郑承认,自己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男子在互联网上以虚假女性身份圈钱的段子,就用变声器模仿着,想套些红包钱,本来只想要50、100元的红包,可没想到卢某出手这么大方,他便将计就计,找各种理由向对方要钱。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郑某通过社交软件以虚拟女性“小余”的身份搭识被害人小卢,在微信上通过变声软件,以交友谈恋爱为名博得被害人小卢信任,诱骗被害人小卢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9300元。 西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予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