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责令物业专门装了一只仰角摄像头…… 都市快报 6月4日傍晚5点多,家住下城石桥某小区一楼的刘女士走进卫生间,发现窗外的草坪上又多了一只塑料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太过分了!”刘女士说,最早一次有塑料袋丢下来,是在今年3月份,更令人生气的是,塑料袋里竟然还装着排泄物。 刘女士立刻把情况反映给了物业,但因为线索有限,当时没能找到丢塑料袋的人。 本以为这事过去就算了,可没过几天,又一只塑料袋“从天而降”,和上次一样,里面也装着排泄物。而且,袋子还挂在了刘女士家窗口的管线上,正对着洗手间窗户。 “太恶心,太缺德了!”刘女士说,她当时就打了电话向石桥派出所报警。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刘女士住的这栋楼共有15层,民警逐一上门走访调查,但住户们都说,自己没有往楼下扔过东西。 光凭一只塑料袋,确实也很难查找抛物人,为防类似的事再次发生,民警对楼里的住户一一做了提醒教育,告诫他们高空抛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然而,没过多久,所里又接到了刘女士的报警电话——又有塑料袋丢下来了。 民警再次赶到小区,联合物业、居委会逐层走访,还特地打印了30多份《严禁高空抛物公告》,加盖派出所公章后,在单元楼门口、小区宣传板、楼道等地方张贴。 即便如此,情况并没有就此改善,5月份,刘女士第四次报警,她说,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了:“肯定是同一个人干的,这个人不找出来,以后还要扔怎么办?” 多次进小区走访、做工作都没用,民警只能责令物业,专门在刘女士住的单元楼前装了一只仰角拍摄的“防高空抛物”摄像头。 摄像头是5月底刚装好的,6月4日,塑料袋又来了! 不过这一次,抛塑料袋的过程被摄像头拍了个正着。民警和物业查看后发现,袋子是当天下午4点42分,从5楼的卫生间窗户里丢出来的。 民警和物业当即上门查看,开门的是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听说来意后,他傻眼了,接连重复了几句:“怎么可能?” 男子姓周(化名),家里住着三代人,除了他和妻子,还有周先生的父亲和上小学的儿子。 小区里有人丢东西这事,周先生也知道,但他怎么也想不到,东西竟然是从自己家丢出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