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局破解 推动相关立法,发动社会参与 3月24日中午12时,杭州西湖区古荡湾新村门口停满了前来送餐的外卖电动自行车。骑手小魏刚停下车,两辆警用摩托车便闪着警灯过来了。 “第一时间发现他的违法行为后,我们前后方迅速联动。”在杭州交警西湖大队文教中队数字勤务室里,中队长曹启兵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一幕。 12时13分,小魏骑着电动自行车从文二路西向东逆行驶入万塘路,这一幕被交警监控完整地记录,并被视频巡查民警第一时间发现。得知情况后,坐镇数字指挥室的曹启兵立即在中队微信工作群开始调度,情报员、视频员、铁骑队员全部到位。违法者的相关信息被立即调取出来。 12时16分,铁骑队员周汗一和同事根据指令前往拦停,同时小魏的违法监控已经被调出并发到微信群里。1分钟后,周汗一将小魏拦停,并做出相应教育处罚。 “这是西湖交警大队今年3月在杭州市率先推出的‘空地联动’执法模式,一个是空对地,勤务室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后通知现场铁骑队员;另一个是地对空,铁骑队员发现反馈给数字勤务室。在此过程中,铁骑队员发挥机动性强、快速反应的优势,将全面提升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曹启兵介绍。目前,这一执法模式已在杭州全市推广。 在创新执法方式的同时,杭州交警部门也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的宣传。3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杭州西湖区翠苑一区,交警叶建江正在对居委会干部和居民代表进行宣教。 “这位居民就是这个小区的,前几天就因为骑电动车闯红灯受了伤,到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呢!”叶建江在投影仪中打开了一张车祸照片,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我们每周至少要去3个社区,主要是针对那些违法骑行者比较多的社区,通过对身边案例的介绍,提高大家文明出行的意识。”叶建江说。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为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我省各地都有一些探索和实践。2019年7月1日《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宁波交警大力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全市各地交警部门全警上路,采用人力加科技查处的方式,全时段、全区域开展整治、加强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依托智能警务等现代技术,加快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等设备建设,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温州将“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纳入《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立法层面强化公安交警行政管理,同时积极推动13家快递、外卖行业发布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责,通过每月发布“体检单”,对企业骑手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引导骑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骑行;金华采取工地自治方式,一旦有人交通违法,他所在班组就被警告,通过互相监督减少电动车违法行为。 省社会学会会长、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资深委员杨建华长期关注电动自行车管理。他说:既要满足群众出行的基本需求,又要保障维护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这就需要更多人、更多部门共同参与和努力,“法治”还要与“德治”结合,在全社会倡导和培养文明出行习惯也很重要。 “交通管理要更科学地制定符合每位参与者需求和规律的办法。比如,在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上,可以划出行人与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同的行走与骑行道路;应严格制定执行电动自行车生产相关安全标准等。但最根本的,是要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行驶者的权利与责任、义务,交警严格按照完善后的法律法规常态化、规范化执法。”杨建华说,现在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就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地方立法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关注下,这个问题会不断得到更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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