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4月7日从我省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
《意见》涵盖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建设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实施网络订餐行动、支持乡村旅游业复苏、加强食品和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保障“优质优价”品质消费、投诉举报跨区限时办结、持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放心计量”行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等11个方面内容。 疫情发生以来,截至3月27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涉疫消费投诉3.5万件,主要集中在交通和旅游票务退订、餐饮退订退费及涉疫防护用品等3个方面。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的总体原则是,对于民航、高铁、旅游服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涉及退订退费已有明确口径的,严格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执行,引导经营者按规定退还相关费用;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口径的,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自行和解,我们组织调解;对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且拒绝退款的,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我们提供必要支持。在投诉调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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