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2月12日上午,江干法院利用远程庭审技术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阿豪(化名)犯诈骗罪一案,判处被告人阿豪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杭州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等防护用品成了“稀缺品”。不到20岁的阿豪觉得有利可图,便重操诈骗旧业,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在1月24日至1月31日期间,阿豪获利3000余元。其间,阿豪同时以销售球鞋、球衣等物品为名骗得1.3万余元,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其中9000余元案发前已主动退还。 江干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阿豪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护的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应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自侦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骗案例: 急用口罩,学生小罗被骗450元 被害人小罗是一名学生。1月24日,阿豪通过朋友圈了解到小罗求购口罩,便加了好友并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小罗以12元/只购买了35只N95口罩,加上运费共转账了450元。第二天小罗因着急用口罩,催促阿豪发货,阿豪以发货需加“过检费”为由拒绝。后小罗要求阿豪退款被再三推脱,直到被拉黑才发觉受骗上当。 父子俩拟采购口罩捐献湖北武汉被骗 另一名被害人小陈和父亲准备筹集口罩捐献至湖北武汉。1月30日,阿豪了解到小陈的需求,便加了好友,谎称自己有大量一次性口罩。小陈以1元/只向阿豪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只,并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没想到转账后阿豪立刻“消失”,信息不回,小陈发觉被骗。次日,阿豪因担心小陈报案,主动退还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