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杭州讯 我一分钱都没往自己口袋里拿,都是为了公家的事,不是合情合理的么?你们怎么揪着不放呢? 面对谈话询问,杨赟一脸委屈。 日前,杭州市富阳区委巡察组进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其二级单位也就是杨赟所负责的就业管理服务处进行延伸巡察时,发现了违纪的蛛丝马迹。 “这张发票的附件好像在前面凭证中看到过!”巡察干部项剑飞的目光停留在一张发票上。出于工作直觉,他赶紧回看比对,果然发现两张发票后附的活动时间与内容重复。 “为什么两张发票款项不同,后附内容却相同?”项剑飞当场询问财务人员小赵。 “这两笔开支都是单位年度预算内的广告费,可能是我们工作粗心,把附件搞错。”小赵轻描淡写地说道。 “财务报销是很严谨的,需要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审批,发票上各方签字都有,怎么会有这么低级的错误?”熟悉财务工作的项剑飞直接识破了谎言。 “唉,这笔2万元的费用报销凭证确实是假的,但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是领导安排的……”谎言难圆,小赵只好道出实话。 随后,巡察组根据该区巡察联动机制和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有关规定,将线索移送给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在询问具体经办人、对接区财政局业务科室核实等一系列外围调查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通知杨赟进行了正式谈话。 “这笔2万元的广告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假的。” “这笔钱到哪里去了?” “一分钱都没私用,全用在工作报销上了。这两年我们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务工难,组织他们外出招工。企业人员没有公务卡,带队工作人员有时要为他们垫付食宿交通等费用,回来后找我报销。” “既是正当用途,为什么不走规范的开支报销渠道?” “我也想啊,可财务说没有这项开支渠道,要逐级申请。可区里任务急着完成,我一琢磨,外出招工是公事,广告费经费是公款,公对公,不是合情合理么,就自己作主这么办了。” “你们具体是怎么造假的?” “单位每年有10万元招聘工作广告费预算,有一年的预算还有2万元没用完。我就让先前合作的广告商虚开发票,再到财务上报销套现。” 说到此,杨赟再次强调自己是一心为公,不仅自己没拿一分钱,垫付标准也严格按照区里规定,从未超标。 派驻纪检监察组听出了杨赟的“委屈”处,知道他还没有认识到错误所在,于是抽丝剥茧地讲解起“合情合理”背后的负面清单: 第一,二级单位遇到问题困难,不向上汇报请示自作主张,违反组织纪律; 第二,重要事项不经集体讨论决定,一人做主,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就是搞“账外账”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更是违法行为…… 一番谈话下来,杨赟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只想着自己没拿一分钱,就是公对公了,却忽略了纪律的要求。经过你们的分析指正,现在恍然大悟,庆幸自己还没有酿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大错。 2019年11月6日,杨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其上级分管领导也因“一岗双责”履职不力被约谈提醒。 该案发生后,该区人社局党委以此为契机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全面查找、分析系统内部问题短板,追根溯源形成整改方案,成立局系统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审计工作指南,明确审计工作职责和流程,通过监督强化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