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了一套“组合拳” 一步步把老马夫妇套路进去 周某是怎么套路老马夫妇的?律师听完马女士和老马夫妇的陈述,心里大概有了数—— 套路1:借口有投资渠道,许诺好处费,“借”走房产证。 2015年,周在闲谈时忽然提起,说自己有个投资渠道,但手头资金不够,需要借钱,借钱要办手续,她自己的房子已经抵押过了,想“借”老马夫妇的房产证用一用,事成之后,会给老马夫妇一些“手续费”作为感谢。 老马夫妇文化程度不高,并不了解其中的风险,想着给“朋友”帮忙,没有什么损失还能赚些小钱,就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周某就带着他们去了一家贷款机构,其间,一直是她在跟对方沟通,她告诉老马夫妇,“事情交给我来办,你们一会签个字就行。” 套路2:忽悠老人在合同上签字,说好的“担保人”变成“借款人”。 用老马夫妇的房产抵押,必须由老马夫妇亲笔签字,合同才能生效。 周某跟对方谈妥后,拿来一份已经打印填写好的《借款合同》、一份《房产抵押合同》和一份《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指着下方的空缺处,让老马夫妇签字。
老马夫妇眼神不好,也看不懂合同内容,出于对周某的信任,直接就在“借款人”一栏签了名。这样一来,老马夫妇成了借款人,周某反倒成了他们的担保人。 借款的140万元,也全部都打入了周某的账户(因为当时老马夫妇也在场,同意将钱打进周某账户)。 套路3:每到年底就“续签”合同,实际上是借新还旧。 这之后,周某就像此前承诺的一样,每个月都会给老马夫妇打1万元钱,作为“好处费”。只是每次临近年底要还钱的时候,她都会找各种借口,让老马夫妇去重新“续签”一份合同。 说是“续签”,其实是将房产重新抵押,由于杭州的房价近年来一直在涨,重新抵押后的借款往往也比前一年多,比如头一年只有50万的房子,到了第二年能抵押80万,周某就拿二次抵押获得的这笔钱,还了前面的债,付了老马夫妇的“好处费”,余下的全都用作个人花销。 面对老马夫妇被套路后签下的合同 律师也很无奈,合法有效的 律师调查发现,周某并没有什么投资渠道,一直在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而且,她还和除老马夫妇之外的不少人有经济上的纠纷,这样的“套路”,她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使用了。 更麻烦的是,老马夫妇确实在两份合同上签了字,也就是说,合同内容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出借方也按约把钱打给了周某,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两份合同是完全成立且有法律效力的。 周某利用老马夫妇的信任和对合同的不了解,给自己的行为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眼看就要到还钱的期限了,还不出钱,老马夫妇的房子就保不住。 马女士也联系了周某,但周某说,自己手头暂时没钱,还不出来。 为了这件事,二老整天唉声叹气,生怕债主找上门来催债,自己无家可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