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 记者 李雪红 通讯员 余检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化解了矛盾,保护了我们企业的利益!”日前,一起盗窃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律师参加了一场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召集的诉前会议,就退赔问题双方协商一致,犯罪嫌疑人家属向被害单位国内某知名共享单车公司支付30万元的退赔款并道歉悔过。 2019年2月,国内某知名共享单车公司向塘栖派出所报案称,其公司名下的大量共享单车在塘栖镇的仓库失窃并出现在江苏省连云港。后经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伙同邓某某等10人从杭州市上城区、萧山区城管暂扣车辆集中地大量盗窃该公司共享单车,运至海宁市某地进行拆解变卖。 今年10月,该案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来到了检察官孔凡宇的手中。孔凡宇在仔细审查该案后,发现涉案的嫌疑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浑然不知自己拆解、运输、变卖共享单车赚点好处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过检察官对盗窃、收赃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释,大部分嫌疑人都表示认罪认罚。在听取律师和家属意见时,孔凡宇了解到许多嫌疑人有退赃退赔的意愿,但苦于跟被害单位共享单车公司联系不上,该公司也不愿意与每个嫌疑人进行单独协商。 一边是损失巨大的共享单车公司,一边是有退赃意愿的嫌疑人,孔凡宇想到了通过诉前会议的方式来为双方化解矛盾搭建平台。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共享单车公司根据财产损失情况,最终提出3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要求各嫌疑人道歉悔过。 10月22日,孔凡宇召集部分嫌疑人及家属、律师进行诉前会议,介绍了审查认定的涉案事实和金额,协商了各嫌疑人的退赔比例,听取了公安机关、嫌疑人、家属及律师对于强制措施和法律适用的意见。 “我的家人也都骑过共享单车,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生活提供过便利,但我在金钱的诱惑下竟然肢解它们,可以说是糊涂,可以说是不懂法,我也不想找任何借口,我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道歉信中这样写道。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当中有10人提交了道歉信和悔过书,30万元的退赔款已全部给付完毕。检察官将根据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事实、认罪态度和退赔情况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阅读延伸 诉前会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召集侦查人员、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就案件的有关程序性事项和实体性事项,听取各方意见的活动。 诉前会议的案件适用范围包括了可能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或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是检察机关进一步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重要探索。余杭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将诉前会议与追赃挽损、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作用,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6月以来,该院共召开诉前会议50余次,听取各方意见120余条。通过召开“诉前会议”,促使4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达成32件刑事案件和解或退赃退赔;对21人作不起诉处理,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升,庭审效率也得到了大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