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宝贝早日回家
目前,民政部门还未接到相关的寻亲电话,但是这些孩子的命运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许多人都通过微信朋友圈扩散这个消息,希望能为这些孩子出一分力,还有不少人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收养这些孩子。
据报道,2013年1月至10月,全国共侦破拐卖儿童案件6000余起,2.4万名被拐儿童获救。而利用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信息系统为孩子找到亲生父母的只有454名。这意味着,其中找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不到2%。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7月起,为了打击买方市场,公安部作出要求:被拐儿童一经解救,全部送往民政部门的福利院安置,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那些不能找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只能暂时寄养在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家庭。
那寄养家庭能否办理收养手续?被拐卖儿童与户主是否会面临法律问题?
根据民政部和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能够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若亲生父母找到了,能否解除收养关系?根据规定,收养人、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签订收养协议,约定如被收养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保证配合公安、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民政部门将督促各地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该平台,以便更多的打拐解救儿童能够寻找到亲生父母。
如果你也想为这些孩子寻亲出一分力,请进入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将孩子寻亲的信息转发出去,共同传递希望和爱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