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杭州 都市快报讯 在1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厅(局)长通道上,浙江省教育厅厅长陈根芳透露了一组数据:目前,全省有970多万名在校生。 970万什么概念?就是说在浙江省,平均近6个人中就有1个是学生。教育不仅关系着国计民生,更牵动着千家万户。 浙江的教育事业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丝毫缓解不了家长们的焦虑。 家长们的“教育焦虑”,一方面是在总体上解决了“有书读”之后,对“读好书”的更高期待;另一方面则是对“美好教育”“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 缓解“教育焦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努力。 今年的省两会,教育再次成为热点话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启动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乡镇幼儿园全覆盖;要给中小学生提质减负、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还要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完善高考综合改革等。 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就教育话题谈问题、话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让学生“摘掉近视镜,戴上望远镜” 省人大代表 杭州学军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陈萍 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陈萍带着让学生“摘掉近视镜,戴上望远镜”的理念,带来呼吁理性、科学地重视教育的建议。 “摘掉近视镜,戴上望远镜”有两层意思,一是从生理上真的把眼镜摘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二是去除功利思想,端正读书目的,志存高远。 陈萍建议,家长和孩子,要去除读书的功利心,端正“科教兴国”的态度,解决“为什么而读书”的问题,并培养学生的生涯规划意识,社会、家长给予孩子们建议,让孩子们有找方向的能力。 “分数固然重要,但能力的高强、品行的高贵更为重要,家长不应该将孩子的学习局限在初中、高中等某一特定阶段,而是应该帮助孩子找到学习的动力,养成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能力。” 同时,她建议,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探索,在相对单一的升学路径下,多元化培养人才。 第一个建议,是应该秉持厚积薄发的理念,从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特别是“学”的能力。“小学阶段只有5门功课,中学变成6门,到了高中突然就变成11门,这时,考验的恰恰是学生‘学’的能力。” 第二个建议,是大力培养科学高中,加大力度推进科学实验室等项目,让学生在课堂之外,有更多探索、深究的途径,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第三个建议,是创新杭州的人才培养方式。学生不仅是学生,更是未来的人才,在教育之外,可以建立学生跟政府、企业的纽带,让学生不管走到哪里,都跟家乡有联系,求学之后,愿意回浙江就业创业。 教师如何用好教育惩戒权? 省人大代表 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科长沈小玲 去年11月,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并将教育分为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强制措施四个层级。 《规则》中明确禁止了体罚、超正常限度的变相体罚等情形,同时列举了以上四个层级可以采用的教育惩戒措施,比如,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等。 省人大代表沈小玲认为,教育惩戒权是教师的专业权利,可以让教师更好地履行“促进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等专业义务。 对《规则》在浙江省的落地,她建议参照《规则》,尽快制定省细则,进一步明确“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甚至特定情况下的强制措施”的原则、范围、具体形式及程序,明确列举否定性行为、明确界定体罚及变相体罚,解决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内涵的不确定问题。 “当前,许多教师因为害怕侵犯受教育者的权益而在教育实践中自觉放弃了对受教育者行使惩戒的权利。”沈小玲说,进一步细化后,一方面,能确保教师正常的批评、教育行为合法合规行使,保障教师能根据学生失范行为的表现,采取适当的、有效的惩戒措施。另一方面,也能对惩戒行为和惩戒的实施进行有限限制,防止体罚行为、滥用惩戒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