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费券:3.5倍的新增消费是如何产生的? 自3月27日起,杭州市通过支付宝平台分4期发放数字消费券,杭州常住人口均可申领,每人每周限领一次,申领后可在线下各类商家使用,使用有效期为1周,消费满额后直接抵扣。3月27日第1期发放200万套总价1亿元消费券,4月3日第2期发放150万套总价1.5亿元消费券,随后2期发放数额与第1期相同。 根据从首期200万套消费券中随机抽取的10万样本研究,刘俏认为,消费券受到杭州市民欢迎,首期发放的数字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核销比例达70.2%,即样本中获得消费券的消费者在7天有效期内平均使用3.51张券,结果显示这35.1元的政府财政补贴带动了124.6元的新增总消费,拉动效应达到了3.5倍以上。 此外,研究还发现,杭州4月3日发放的消费券额度比3月27日高,其对消费的拉动效应也高于3月27日,这表明消费券面额越大,对消费的促进作用越强。“3月27日发放面额较小,拉动效果最高的行业是食品类、餐饮服务类等 ‘必需型’消费;4月3日消费券面额增加后,显著有效拉动美妆服饰等餐饮以外的‘享受型消费’。”刘俏说。 而考虑到消费者在获得消费券后当期可能会增加消费,却在后期可能会减少消费,即出现“消费提前”的情况,刘俏团队跟踪3月27日第一期数字消费券发放前一周及后两周内消费者的消费情况,发现短期内消费券会显著刺激居民消费,并且消费券过后一期实验组与对照组消费趋同无明显减少。 人群方面,一般认为年龄越大的消费者对新消费业态的接受程度低、数字经济的参与度不高,是数字鸿沟表现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类群体。然而杭州3月27日消费券的消费拉动效应在年龄维度上呈倒 U 型,41-50 岁人群的消费拉动效应最强,杠杆倍数达到4.2倍,更大范围来看,41岁以上消费者新增消费额和杠杆倍数,要高于青年人群。 3月27日消费券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消费拉动效应 发放消费券,这次为什么不一样? 刘俏认为,这一次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应该果断把大规模消费券发放作为政策工具。原因在于,这是稳就业和保民生的需要。事实上,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下,夯实民生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才是统筹推进其他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另外,我国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发展为发放消费券、提升消费券使用效果提供了便利条件。数据显示,我国2019年第四季度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约为59.8万亿元,同比增长13.4%。国内居民拥有的移动支付账户已经超过10亿,政府平台的消费补贴措施可以精确到个人、商户、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并瞬时完成,操作成本低,同时也解决了传统消费券发放渠道的资金、人力耗费和过程不透明的问题。 再者,发行数字消费券能够更好实现刺激消费的作用。通过数字化消费券的发放,避免了现金发放转化为储蓄的可能;通过支持行业的限定和周期的灵活设计,消费券可以定向、多周期地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消费拉动的乘数效应,可间接起到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税收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