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疫情期间,为了促进房产销售,不少开发商都推出了30天无理由退房、付定金抵房款等优惠活动。前几天,读者张先生给快报留言,称自己看到房企有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就交了定金,第二天想退房,开发商却不给退了。不到24小时,一下子损失了3万元。 头天下午交了3万元定金 第二天早上就退不了了 张先生一家三口,目前住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想在城北换套大一点的房子。张先生说,朋友在融创的风尚望河湾买了一套,也推荐他去看看。刚好最近看到融创有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2月29日,他就和老婆一起去售楼处了。 销售人员告诉张先生,在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买房的当月付清房款的20%,那就符合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的条件——如果后悔,30天内是可以退房的。 当天,销售人员说,还剩5套房子,都在楼盘的最后一排,面积是109平方米。张先生和妻子觉得户型、价格都还不错,就是紧邻高架,担心会比较吵。 就在夫妻俩犹豫的时候,最后的5套房子接连卖出去两套,剩下的三套房子中,有的还是低楼层,符合他们需求的就只剩一套了。张先生一下子急了。 “当时怕最后的房子也被别人买走,就想着先交定金定下来。我本来想直接把20%的房款付掉,但是线上转账有限额,当下没有转成功,那天又是周六,银行也不上班的,我就先付了3万元定金,签了认购协议。” 当晚,张先生夫妇思索许久,又开着车去楼盘外面转了一圈,还是觉得离高架太近,决定退房。 第二天一早,张先生到售楼处退房,销售却告诉他,房可以退,定金退不了。 开发商: 不符合30天无理由退房的条件 为什么交钱不到24小时就不给退了?30天无理由退房不包含退定金吗? 销售说,付定金是29日,是2月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已经是3月了,相当于张先生没有在认购当月交清20%房款,就不能参与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了。这是规则。 张先生认为,他不是故意不交房款,是转账没成功,交不上来,销售也都看到了。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才半天时间,定金就不能退了吗? 昨天,北高峰记者联系到风尚望河湾的开发商融创。 工作人员说,融创在杭州共有8个楼盘参与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车位除外),但参加认购之日起30天无理由退房,要满足5个条件:认购的项目仅限于指定项目;认购人要有相应的购房资格;认购人在活动适用期间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并于认购当月至少付清总房款的20%(含定金);在无理由退房行权期限内,提交书面退房申请;完成网签备案登记后,客户不再享有无理由退房的权利。 张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我跟销售人员说,我赚钱也不容易,我也不是故意不遵守这个规则的。一个晚上就3万元钱打了水漂,放谁身上都接受不了,还是希望开发商能把定金退给我。” 截至发稿前,张先生的定金还没有退。 北高峰提醒 购房优惠活动 一定要问清细则 近期,受疫情影响,房地产销售端几乎处于“冰封”状态,多家开发商推出了优惠打折活动,最多的就要数“30天无理由退房”和“交定金抵房款”。 但是,这些活动大多以促销为目的,并没有给出多少实打实的优惠。购房者在被优惠活动吸引的同时,去售楼处看房一定要问清活动细则、谨慎出手,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的热情、销售氛围的热闹冲昏了头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