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3月4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支持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当好政策宣传员、服务员、调解员和信息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力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帮助企业和职工了解并享受到国家、省和当地政府出台的减负、就业、社保、技能培训、人才补贴等系列政策红利。引导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政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当一周工人、体工会初心”活动,成立“服务队”“应急队”“代跑团”等,发动工会机关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参与劳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工会要加大工会法律服务供给,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作用,指导企业完善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当好“老娘舅”,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劳动争议,尽可能减少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同时,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劳动关系监测,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劳动关系预警、预判、预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当好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信息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