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十六 不同险种分别在省本级、杭州市参保,怎么减免? 解答 不同险种在省本级、杭州市参保的,只要单位符合社保费减免条件,减免期内,其社保费减免由省、市分别实施。 问题十七 补缴欠款的社保费所属期不在减免期内的,能不能减免? 解答 不能。譬如单位社保费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者之前任何一个月的社保费欠款,在2020年3月份至2020年7月份征收期内补缴的,均不能减免。 问题十八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能不能减免?减免标准是什么? 解答 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可以减免,减免范围为: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减免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计划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据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问题十九 社保费减免影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待遇吗? 解答 不影响。社保费减免不影响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社保费减免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个人账户中应由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从结余基金中划入。 问题二十 本次医保费减征实施后,杭州市“1+12”政策的临时性降低医保费率政策还执行吗? 解答 按照就高原则,我市原临时性降低医保费率政策已调整为惠企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的全省统一的阶段性减征医保费政策,即:2020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属期共5个月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