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违规捕捞 后果将会很严重 要注意的是,违反禁渔期制度捕捞,后果很严重!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电鱼就是禁用方法,在禁渔期电鱼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案例,请引以为戒! 2019年4月5日凌晨,淳安人余某某,在禁渔期间使用背包式电鱼器具电鱼捕获小野杂鱼1.55千克,被属地渔政部门当场查获。当事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缴纳修复渔业生态环境费人民币2000元。 钱塘江禁渔 对杭州吃货有什么影响? 对于喜欢吃鱼的人来说,禁渔意味着会有四个月吃不到钱塘江江鲜,但对于杭州水产品市场来讲,禁渔期影响其实并不大。 近几年,杭州市每年渔业捕捞产量在1万吨左右,而养殖产量达17万余吨,捕捞产量在水产品总产量中占比很小,水产品供应主要还是以养殖为主。 另一方面,钱塘江主要捕捞的“四大家鱼”、三角鲂、鲴鱼、竹鱼、鲈鱼等品种的水产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跑步鱼”、稻田养鱼等生态养殖产出的水产品品质也较高,因此禁渔期基本不影响市民吃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