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网络上的“小倩”在现实生活中是个男儿身,姓马,今年才19岁。庭审中,被告人马某对虚构“小倩”身份行使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8月期间,马某虚构女性身份“小倩”,通过QQ、支付宝和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与被害人阿龙联系,利用阿龙想与其谈男女朋友的心理,编造各种理由从被害人阿龙处以借钱等方式进行诈骗,共计骗得人民币32万余元,后将骗得的钱款用于网络赌博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同时,马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庭审结束后,审判法官对这个案件感触颇深:“现在很多年轻人啊,沉溺于网络的虚拟世界,这就注定会缺乏现实社会中的生活经验。而甄别网络世界中事实真假的能力,包括对角色虚拟、情节虚拟等的鉴别,是建立在拥有现实经验的基础上的。 本案中的被害人与被告人从来没有见过面,甚至没有通过电话或视频聊天,却轻易相信了被告人的种种说辞,最终落入诈骗圈套。爱情是美好的,古往今来,“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是很多青年男女的心之所向。但是,法官想要提醒大家,除了美好的向往以外,还需要拥有一双慧眼,能分辨出真情还是假意,不要被网络假象蒙蔽双眼,网络上的“故事”也不要全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