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多条船”诈骗近千万 2017年4月,毛某被慈溪警方抓获。 经民警调查,被骗钱的可不止卢女士一人。2004年至2016年间,毛某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恋爱并承诺结婚骗取对方信任,以公司经营缺资、投资高回报项目等理由,共骗取4名女性及其亲属共计966万元,后续陆续归还有126.75万元。 大部分借来的钱,除去返还的部分,其余款项被毛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利息、房屋装修或挥霍,根本没有用于公司经营或进行其他投资。 案发后,毛某通过亲友退赔了83.5万元。 2018年10月,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毛某拒不认罪,他侃侃而谈,“我只是借钱投资,我会还她们钱的。” 他声称,自己在中东投资金矿,也认识央企的大人物,并不差钱,只是资金周转不灵。 据调查,毛某名下的确有一家贸易公司,运营方式是货物倒腾进来再倒腾出去,中间赚点差价。 而他名下的那辆奔驰车,案发时已经过户到其他人名下。 查阅毛某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几乎笔笔都是高消费,毛某则辩称:这些消费都是做生意送礼打点关系。 慈溪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毛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随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宁波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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