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通讯员 颜新文 张海兵 记者 吕玥 日前,因为层层私设“小金库”,桐庐林业系统13名公职人员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原林业局局长和纪委书记分别被问责,在当地引发不小震动。 “小金库”一词由来已久,此次再度成为当地关注热点,源于该县办理的一起留置案件。2018年初,桐庐县纪委县监委查办了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原林业局下属单位)原站长徐君良私分国有资产、贪污一案。在查办该案时,调查组除了查实该站私设“小金库”外,还发现了原林业局其他下属单位也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线索。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2018年8月,桐庐县纪委县监委初核发现,原林业局下属县国有林场在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通过“森林抚育”“劈山抚育”“珍稀树种”等工程项目套取国有资金97万余元;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在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期间,通过虚列广告费、工程款等支出套取单位资金20余万元,包括之前的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原林业局下属单位设立的“小金库”共有5个。 调查谈话过程中,原林业局机关违规收缴下属单位资金的问题也暴露出来。 原来,在私设“小金库”上,局机关也是如出一辙。2010年至2013年,时任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周华新作为单位“一把手”,不仅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纵容默许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更是通过时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钟樟兴以收取房租不入账和让下属单位违规上交款项的方式,在局机关私设“小金库”46万元,用以发放职工福利,这就难怪“小金库”问题在当地林业系统如此普遍。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由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账外资金用于干部职工福利等支出,周华新、钟樟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系统其余涉案11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内严重警告等不同程度处分。 案发后,桐庐县纪委县监委会同当时的县农林局党委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通过组织旁听庭审、集中学习忏悔录、召开案情通报会,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纠存在问题,其间县农林局干部共退缴违纪违法款1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