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张采)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祥源文化,代码:60057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传来捷报,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15位投资者二审胜诉。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后续投资者如果起诉也可以获赔。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被告。 6月19日,祥源文化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浙江省高院发来的15份《民事判决书》。因证监会认定公司等有关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了处罚,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崔伟等15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杭州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合计诉讼金额为986359.04元。1月18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发来的上述15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合计赔偿432239.89元。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了上诉。浙江省高院于5月28日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二审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我们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索赔案二审已经开庭,预计不久将收到二审判决。我们已经起诉多批案件,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索赔。”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可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